王志軒:如何使煤電聯營成為“煤電聯贏”?
日期:2016-08-10 閱讀數: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發展煤電聯營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積極理順煤電關系,緩解煤電矛盾,促進煤炭、電力行業協同綠色發展。
在煤炭價格低迷,煤炭、煤電均出現不同程度產能過剩的情況下,如何加強引導、強化監管,使煤電聯營成為“煤電聯贏”?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黨組成員、專職副理事長王志軒強調煤電聯營的市場作用和政府引導鼓勵作用。“應以市場機制為原則,在起作用的范圍內出臺部分優惠政策,促進煤電聯營。適合煤電聯營的企業,應以電力為主導。”
可緩解煤電發展中的矛盾
中國電力報:您認為現階段煤電聯營發展前景如何?
王志軒:煤電聯營是個老話題,國內外都有實例。煤電聯營與中國經濟形勢發展和各階段煤電矛盾密切相關,隨著煤電矛盾的轉化,在不同的發展階段有著不同的認識。在目前總體經濟低迷,煤炭、電力過剩的情況下,政府部門出臺發展煤電聯營的指導意見,有著時代的特點。
我國早期大的煤電聯營項目是伊敏煤電,它突破了傳統的行業限制,實行煤電合一、統一經營,符合國家“變輸煤為輸電”、“最終產品是電”的產業政策要求。就目前大形勢來看,出臺《意見》是有必要的。在我國,不論是煤炭還是電力企業發展,都還沒有完全用市場手段來解決問題。盡管十八大以來進一步強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但從歷史和現實來看,煤電矛盾的解決難以脫離宏觀經濟形勢和既有經濟體制的約束。
在目前煤炭價格低迷、煤炭產能過剩、電力產能由相對過剩到絕對過剩的情況下,政府提出指導意見,促進實施煤電聯營,是明顯的政府導向。鼓勵在合適的條件下、合適的地方采用煤電聯營,有利于緩解當前經濟轉型過程中能源、電力、煤炭產業之間出現的新矛盾。
煤炭企業更需要煤電聯營
中國電力報:在您看來,目前實行煤電聯營,煤炭企業、發電企業哪個動力更大一些?《意見》的出臺有什么意義?
王志軒:就目前來說,煤炭企業需要煤電聯營的動力更大一些。正如前幾年,電煤價格持續高漲,煤炭供應非常緊張的時候,電力企業實施煤電聯營的動力更大一些一樣。
《意見》明確了“市場為主、企業自愿;互惠互利、風險共擔;聯營合作、專業經營”等五項發展原則;要求在推進煤電聯營發展時,實現優勢互補,提高專業化管理水平等。我理解,一是導向性。政府是一個導向,實行自愿原則,而不是“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