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素養”66+2科普話題之四:無償獻血,助人利己
日期:2022-01-24 閱讀數:
當人們懂得四維健康概念中道德健康的內涵,就會理解無償獻血,助人利己的意義。《中國公民健康素養—基本知識與技能》第一部分,關于基本知識和理念中的第四條,明確了“無償獻血,助人利己”。
獻血救人,是人類文明的表現。無償獻血利國、利己、利家人。適量獻血是安全、無害的。健康的成年人,每次采集的血液量一般為200毫升,最多不得超過400毫升,兩次采集間隔期不少于6個月。《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規定,“國家提倡十八周歲至五十五周歲的健康公民自愿獻血,”“對獻血者,發給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作的無償獻血證書,有關單位可以給予適當補貼”。血站是采集、臨床用血的機構,一定要到國家批準的正規血站獻血。
如今,無償獻血已經成為了衡量一個社會文明程度的標志,各個國家的政府都十分重視和關心無償獻血。每年的6月14日是世界獻血者日。設立這個世界獻血者日,是為他人著想,捐獻熱血,分享生命。世界上每秒鐘就有3個人需要輸血,血液的來源只能依賴于他人的捐獻。自愿無償獻血是唯一安全的血液來源,這是世界各國的共識。我們國內的獻血一般是無償獻血。獻血是健康適齡的公民自愿獻出血液,去挽救他人生命,而不索取任何報酬的行為。提倡無償獻血,構建和諧社會。關于無償獻血的意義: 生命離不開血液,輸血是搶救危重病人的一種特殊醫療措施。在目前人造血液尚不能完全代替人體血液之時,臨床用血只能靠健康人體捐獻。無償獻血是團結友愛、無私奉獻精神的具體表現,也是一種互救互助的方式。“獻血”最大好處就是可以救助病人,也是無償獻血者仁心義舉的表現。同時可促進人體的新陳代謝,是一種利人利己的行為。而且,根據各地區的規定,獻血者及家庭成員還可以享受相應的用血優待政策。這也充分體現了社會主義社會人與人之間團結互助和人道友愛的精神。無償獻血是一種無私奉獻、救死扶傷的崇高行為。獻血是一種愛心奉獻的體現,可以使傷病患者解除病痛,甚至挽救他們的生命。這種價值是無法用金錢來衡量的。獻血是救人一命的高尚品行,在助人為樂的同時,也能夠使自己的精神得到凈化。如果一個人擁有健康的情緒,就可以使人體免疫力增強,抵抗力提高,使各個器官的功能處于一個良好的狀態。無償獻血是終身的榮譽,獻血者也會受到社會的尊重和愛戴。這也是一項社會公益事業。我國鼓勵無償獻血的年齡是18-55周歲。
《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是為保證醫療臨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獻血者和用血者身體健康,發揚人道主義精神,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制定的法規。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于1997年12月29日修訂通過,1997年12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九十三號公布,自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共計二十四條。血液管理工作是我國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一項涉及面廣、政策性很強的社會工作,直接關系到獻血者和用血者的身體健康和安全,關系到對經血液途徑傳播疾病的有效預防。《獻血法》總結了我國多年來推行義務獻血和無償獻血的經驗,首次以法律形式確定了在我國實行無償獻血制度,同時對獻血工作中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的職責,適齡健康公民的權利、義務,采血機構、醫療機構在采供血工作中的責任以及對違法采血、用血行為的處罰等一系列問題都作出了較具體明確的規定。